《 人 文 研 究 學 報 》 稿約
103.3.7人文與社會研究學報編審委員會議修訂
106.3.22人文研究學報編審委員會議修訂
110.10.25人文研究學報編審委員會議修訂
一、徵稿內容:
(一)人文研究學報以倡導學術研究風氣為目的,舉凡人文相關之論著、調查報告、專題研究、書評、學術趨勢等學術性文稿均所歡迎。非學術性稿件均所歡迎,唯報導性文章、教學講義、整篇學位論文、進修研習活動報告、翻譯稿件等,恕不接受。
(二)臺南學專輯:
1.只要是關乎「大臺南地區」(民國之後臺南行政區之總稱),文化、宗教、社會、歷史、風俗、民情之相關研究,都可以稱之為臺南學研究。
2.在歷史的縱軸時間上,研究過去時光,比如日治時期所謂的臺南州區域,也會包含部分現在的嘉義、雲林地區,但只要研究主軸是放在現代臺南的重心上,旁類觸及其他區域都沒有關係,可以視作相關的研究部分。
(三)凡是以學位論文投稿者,必須加以改寫,改寫後與原學位論文相似度不可超過70%,且該篇論文未於任何出版機構出版。
二、截稿日期:全年徵稿,採隨到隨審,每年十月出刊乙次。
三、文稿字數:以二萬字為限,並附中、英文摘要(均不超過三百字為原則)、關鍵字3-5個。
四、稿件格式:
(一)本刊之規格為A4大小,稿件之版面規格請以A4紙張電腦打字。
(二)電子存檔相關規定如下:
1.請使用 Word 文字檔存檔。並依「撰稿格式」之字型與字體進行書寫。
2.文內請勿使用任何指令(包括排版系統指令)。
3.中文與英文之間不須空欄。
(三)其他相關事宜請參考「人文研究學報撰稿格式」。
五、審查方式:本刊採匿名審查制度,先進行形式審查,再由「人文研究學報編審委員會」聘請校內外相關領域學者、專家擔任審查工作,稿件刊登期別由編審會視編輯需要決定刊登之期別。
六、文責版權:論文一稿多投、已接受刊登或修正後刊登卻撤回稿件者,本學報一年內將不接受該篇文章所有作者之稿件。經本學報錄用之論文,請授權本校以紙本、光碟片及網路出版方式發行。
七、稿件交寄:投稿請備二份書面稿及電子稿,寄台南市(郵遞區號7005)樹林街二段卅三號「國立臺南大學人文研究學報編審委員會 (人文學院)」收。其中書面稿以郵寄方式寄送,電子稿請務必以e-mail方式傳送(chiuyh@mail.nutn.edu.tw )。稿件請自備副本,本刊一概不退還稿件。
八、通知錄用與否:接到投稿後將以e-mail方式通知作者,稿件依領域分類、編號、建檔。本校將在收稿後儘速回覆審查結果。
九、校正與抽印本:
(一)來稿若經採用,本學報因編輯需求,保有文字刪修權。
(二)作者應負論文排版完成後的校對之責,編審委員會僅負責格式上之校對。
(三)本學報不致稿酬,論文出刊後將免費贈送作者抽印本十本及光碟片一片。
十、其它:
(一)「若著作人投稿於本刊經收錄後,同意授權本刊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『遠距圖書服務系統』或其他資料庫業者,進行重製、透過網路提供服務、授權用戶下載、列印、瀏覽等行為。並得為符合『遠距圖書服務系統』或其他資料庫之需求,酌作格式之修改。」
(二)投稿本學報之稿件,其通訊作者只能有一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