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人 文 研 究 學 報 》 撰稿格式
110.10.25人文研究學報編審委員會議修訂
一、稿件:請用A4格式電腦打字,四界邊界為2.5公分,並以word文字檔存檔。內文採12號字中文字體以新細明體,英文字體採用Times New Roman,中文標點符號用全型,英文標點符號用半型。(簡體字請轉換為繁體字)
二、題目、著者:不論中、英文稿均需具備中、英文題目與作者中、文英姓名暨服務單位。
三、摘要:中、英文摘要,以不超過300字為原則。
四、關鍵字(Keywords):摘要下增加中文英關鍵字,以二至五個為原則。
五、撰文架構:
(一)論文篇名(Article Title)
1.具備中、英文篇名。
2.扼要反應論文內容。
(二)作者(Author)
1.具備作者中、英文姓名。
2.載明作者中、英文服務機構、職稱。
(三)摘要(Abstracts)
1.具備中文、英文摘要。
2.中文內容則中文摘要在文前,英文摘要在其後;英文內容則英文摘要在文前,中文摘要在其後。
3.內容力求涵蓋研究目的、方法、結果與結論,撰寫時盡量包含關鍵詞以凸顯論文主題。
(四)關鍵詞(Keywords)
具有中、英文關鍵詞,以二至五個為原則,分別列於中、英文摘要之下。
(五)正文(Text)
1.章節之標號及圖表之標號,中文之章節款,請按「一、(一)、1、(1)」等順序排列。英文稿件請將章節標題置於正文中央,小標題則由稿左緣向右寫。
2.本文及段落內引文採「11pt新細明體」,英文採Times New Roman。梵巴文採用Times New Roman、Foreign1。
3.中英紀元年代、頁數,及文字敘述中之數字,請以阿拉伯數字書寫。
4.短引文可用引號直接引入正文。長引文可作獨立引文,不加引號,採「11pt標楷體」、內縮三格編排。
(六)註釋(Notes)
1.註釋附在當頁之末;每註另起一行,其編號以每篇論文為單位,依序排列。
2.註釋號碼,請用阿拉伯數字。如在正文中,置於正文右上角,標點符號之後。如係引文,則置於引文末之右上角。
3.請勿於正文中直接列出出處。如:清.王夫之,《楚辭通釋》,頁207。請於註釋中詳列出處。註釋附在當頁下緣。
4.註釋採「10pt細明體」編排。
5.第一次引用專書或文章時應註明全名及出版項,第二次以後則可使用簡稱。
6.註釋內引用文獻與正文同,惟須在全篇論文之後的參考文獻詳細列出。參考文獻之寫法,請見第(七)項之形式。
(七)引用書目(References)
1.所列出的文獻,必須與註解引用之書目相符。
2.參考文獻若為單篇論文,可依下列次序書寫:
作者,〈論文篇名〉,《期刊名稱》卷號或期號,出版者,出版年月,頁數。例如:
黃聖松、楊受讓,〈《春秋經》與《左傳》「卿」之身分判準考論——受周天子或他國國君「宴」者為卿〉,《人文研究學報》第54卷,國立臺南大學,2020年10月,頁1-15。
Post, John F., “Infinite Regresses of Justification and of Expla-nation,” Philosophical Studies 38, Chicago: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, 1987. P.13-18.
3.參考文獻若為專書,可依下列次序書寫:
作者,《書名》,出版地:出版者,出版年。例如:
阿盛,《海角相思雨》,臺北:九歌出版社,2018年。
4.西文書名、期刊名請用斜體字,單篇論文名請用正體加上“ ”。其他未規定之格式,請採用美國芝加哥大學出版The Manual of Style 1993年第14版有關人文學門之規範。
5.參考文獻之書寫請全篇一致,切勿將不同之書寫方法混合使用。
(八)附圖、附表
1.圖表須注意縮版印刷後(例如A4縮成B5),仍能完整清晰。
2.圖表之說明須清楚,所使用之文字、數字及符號須與文中一致。
3.本學報為黑白印刷,建請勿用彩色之圖表,以免轉檔後影響圖表內涵。
(九)以上為一般性之參考格式,但論文因領域不同有其特定規格者,依其特定規格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