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經人文學院110年10月20日召開之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決議:即日起廢除人文學院大師講堂學習護照,本學院目前所有在校學生適用。
(2)會議紀錄陳核後請系上協助公告,並同步公告於人文學院網頁。
(3)大師講堂賡續辦理,但取消登錄大師講堂之學習護照。護照制度廢除前已聽完大師講堂且有登錄護照點數在案之在校生,其大師講堂學習護照點數一律轉換為通識教育學習護照。